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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部分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

此文章帮助了529人  作者:苏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全部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

在全部履行迟延的情况下,有以下法律后果:

(1)请求强制履行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的,债务人于可能的范围内,应当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时,债务人还应承担对债权人所造成的其他损害的法律责任。但依债务的性质不能强制执行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强制债务人履行。

(2)请求损害赔偿

在债务人迟延履行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违约金及其他损害赔偿金。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债务人未按已生效的法律文书上规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义务的,在金钱之债,债务人应当支付双倍利息,其他债务也应支付迟延履行金。

(3)解除合同

在合同之债,债务人迟延履行时,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债权人解除合同,原则上要经过催告程序,即经债权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履行迟延时的加重责任

履行迟延时的加重责任发生在不可抗力和法律特别规定的场合。债务人履行迟延,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应由债务人负担,但如果债务人能够 证明即使没有迟延履行损害也难免发生的除外,这时仍应依风险负担的原则确定债务人是否应承担责任。比如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时未及时将房屋交还出租人,这时由于地震致使房屋倒塌,则房屋灭失的责任应由出租人负担而不能由承租人负担。

此外,合同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格执行。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加重迟延履行一方的法律责任的情形。

二、部分履行迟延的法律后果

债务人部分迟延履行时,债权人可请求迟延部分的履行及因部分迟延所产生的损害赔偿。如果迟延部分的履行对于债权人已无利益,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并请求债务人赔偿损失。如果因部分履行迟延使得债权人对于整个债务的履行已无利益可言,则债权人可拒绝部分履行,返还已受领的部分给付,请求全部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履行是否无利益,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及具体情事决定。

苏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但是,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就可以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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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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