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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有什么法律后果,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49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预期违约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出现预期违约行为时,毁约方并不一定都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而是否要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选择,债权人作出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1、拒绝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预期违约发生后,债权人可以用书面、口头甚至沉默的方法拒绝对方的毁约表示,此时合同仍然有效,合同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如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债务人行为构成实际违约时,债权人可按实际违约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接受预期违约的要求。对于默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或撤回毁约表示。如债务人拒绝撤回毁约表示并且不能提供充分的履约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明示毁约的案件,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预期违约的责任。

3、债务人撤回毁约。债务人作出毁约的意思表示后,有权作出撤回毁约的意思表示,债务人撤回毁约表示的,应视为未作出过毁约表示。但债务人这种撤回却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二.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约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四种,租赁合同也是如此。这四种方式是:

(1)继续履行。比如,出租人没有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租赁物,现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交付,出租人就应当交付租赁物;承租人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支付租金,出租人要求其继续支付,承租人经法院判决交付了租金,这些都是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如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等。

(3)赔偿损失。如因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支付违约金。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形式,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此外,违约还有迟延履行、不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等形态。合同当事人要规避其中风险,就要把握准这几种情况,逐一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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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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