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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技术合同有哪些,无效技术合同的效力

此文章帮助了272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技术合同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二、无效技术合同的效力

无效的技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技术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技术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无效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无效均负有责任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具体依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有关规定办理。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使用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合同中可供选择条款包括:专利转让的,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故其范围及于全国;专利许可的,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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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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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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