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买卖双方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买卖合同,之后还应该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买房过程中这一基本的环节,是交易双方订立的一份契约,对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起到监督、保护的作用。其成立的条件如下:
(1)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非房屋所有人和土地使用人不得出卖他人的房地产。
(2)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和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公民不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其房地产买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单位买房者如需购买私房的须得到有关机关的批准。
(3)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这是指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表示出来的意思必须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相一致。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双方恶意串通签订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房地产买卖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行为人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合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4)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也即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如果公民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房屋转让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或者将其中的土地收益按规定上缴国家,否则不得买卖。
(5)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房地产买卖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并且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并公正。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程序
第一,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3、房屋坐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4、房屋成交价格和支付方式;5、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6、违约责任;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买卖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同时持合法证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第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第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买卖的房屋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第五,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六,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