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常见合同纠纷  >  房屋租赁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租赁时税款的承担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租赁时税款的承担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530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提前终止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 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 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 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二.租赁时税款的承担问题

税款是因物而产生的,我国要求对某些特定的物交付税款,但是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人或合法拥有者,而承租人只不过是一时性地对租赁物使用收益,并且还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这时候如果要对该物交付税款的话,应该由谁来支付呢?

我国《合同法》未就租赁合同的税款负担问题加以规定。所以租赁物所生的税款,应由出租人交纳。当然,由尊重当事人意思来看,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税款由承租人负担,但是该约定不能与法律及行政法规相悖,否则,其约定无效。

在我国出租人就其物而应负担的税款依其标的物不同而有不同,如出租房屋的应缴纳所得税、出租房屋管理费等,而出租汽车的则有养路费等等。这些税费如无特别约定,一般应由出租人负担。应注意的是,这里的“负担”与“缴纳”不同,负担是指在民法上这种义务应由谁承担,与税法上规定的由谁缴纳并不一定一致。如由出租人缴纳的,也可能是由承租人最终负担并由出租人代缴的。因此“负担”与“缴纳”应注意区分。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出租方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房屋租赁合同频道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以及门面租赁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介绍,提供二手房租赁合同以及其他各类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代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