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租与租赁转让有何区别
转租是指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在转租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也是一个租赁关系,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继续存在。
转租不同于租赁权的转让,两者的法律性质是不同的。租赁权的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第三人与出租人之间。
二.出租别人房子的纠纷如何处理
出租人与真正权利人之间的关系。真正权利人对于出租人已收取的租金,可以不当得利为由,主张出租人予以返还。但是出租人为标的物的善意占有人时,有收取孳息的权利,出租人不承担返还租金的义务。例如,房屋的买受人,在买卖合同撤销之前,对房屋有占有权,在其占有期间出租房屋而取得的收益,真正所有人不得主张返还。如果出租人对于租赁物明知不享有权利而将其出租,真正权利人不仅可以要求出租人返还租金,也可以向出租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
真正权利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真正权利人对于承租人可以请求返还租赁物,承租人对其负有返还义务,不得以租赁关系对抗真正权利人。真正权利人对于承租人已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不得主张由承租人向其给付。但对承租人尚未给付的租金,可以向承租人请求给付,承租人不得以真正权利人不是出租人为由拒绝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