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示范文本,如经批准使用自行印制的合同文本的,其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租赁标的名称。
(三)数量。
(四)质量:由于租赁财产一般使用的时间较长,这就必须考虑到因自然原因或因正常使用
(五)用途:承租人必须如实告诉对方租赁的目的和用途,以便按照租赁物品的正常性能使用。
(七)维修和保养责任:一般情况下,大修应由出租人负责,日常保养和维修由承租人负责。
(八)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租金标准和期限如有统一标准的,按统一标准执行,没有统一标准的,由双方商定。
(九)违约责任: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承担。规定违约责任,可促使当事人双方严格按合同规定或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也便于当事人、(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二、口头租赁合同有效性吗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因此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口头租房合同是合法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双方也均应当按照口头约定执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