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同欺诈行为
合同欺诈行为涉及两个基本的概念,即合同和欺诈。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作为民事行为,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点:
①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②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是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法律行为。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建立了合同关系标志着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
①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备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②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③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欺诈,语法解释为用狡猾奸诈的手段骗人。.法理解释为当事人一方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
欺诈的特点是:
①实施欺诈的人主观上有故意;
②实施欺诈的人的行为是不正当行为、不法行为;
③实施欺诈的人的目的是骗取钱财或实现若不欺诈难以实现的目的。
合同欺诈行为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3).
显然,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表面上是合法的,行为人通过订立、成立、履行合同行为使自己的行为合法化;另一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本质是非法的,行为人的行为破坏了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使相对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合同欺诈行为的二重性使合同欺诈行为成就的合同在法律上是一个矛盾体,从而使其成为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种典型违法行为。正因为如此,法律对合同欺诈行为的规制与契约制度犹如一对孪生姊妹,相伴而生,相伴发展,相伴完善。
二、构成合同欺诈行为的条件
合同欺诈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的构成要件有五点:
①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这种故意反映在行为人要约或承诺过程中。要约邀请中的故意,不属于合同欺诈行为。
②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要约或承诺表示的意思是虚假的信息,且在合同履行中未就虚假信息予以更正。
③相对人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的认识。
④相对人在因受欺诈而对要约或承诺的条件产生错误认识的基础上与行为人订立、履行合同。
⑤行为人因欺诈成就合同获取了非法的、不正当的或若不实施欺诈不可实现的利益。狡猾奸诈的骗人本质,使合同欺诈行为具有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