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人要完成的工作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二、承揽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2、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3、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4、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5、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6、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
7、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8、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