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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合同免责条款的一般内容

此文章帮助了295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一样,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的是过错推定的原则,即由承运人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或者不可能采取此种措施,但最终仍造成了旅客的损失,对此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责任采取无过错归责原则,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能够继续履行而守约方又要求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

3、采取补救措施

《合同法》第107条指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主要是针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避免损失的发生。

4、支付违约金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合同免责条款的一般内容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合同法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值得注意的是:免责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示做出,并且其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免责条款不能排除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免责条款必须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社会公益,也就是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以免造成对相对人的不利。免责条款无效的一般情形包括:(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将免责条款订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4)免责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免除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6)免除根本性违约所生责任的条款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但是违约责任也有其特殊承担方式,比如当事人双方都违约。当事人都违约的情况下,双方都有过错,我国采取的方式是由违约方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由违约方向非违约方各自独立地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而非责任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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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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