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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合同财产意外灭失谁负责?

此文章帮助了543人  作者:武汉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何时转移

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的风险责任亦随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也应自交付时同时转移。

二、合同财产意外灭失谁负责

所谓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并非由当事人双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财产的毁损、灭失时,由谁承担责任和损失的问题。如果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则丧失向买受人追索财产价款的权利。价款若已交付,出卖人应承担返还价款给买受人的义务。如果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如果是属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财产的毁损、灭失时,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与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是相一致的,即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时,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也随之转移给买受人。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财产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法律规定履行特定手续的,以履行完特定手续时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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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雷律师
李雷律师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资深委员
李雷律师成功办理多起商事诉讼案件,是商事诉讼领域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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