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其他  >  合同分类  >  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吗,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

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吗,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

此文章帮助了555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对出卖人的这种违约行为,法律允许买受人采取多种补救措施,如退货、修理、更换、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减少价款和报酬、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等,而这些补救措施的前期行为往往表现为买受人拒绝接收标的物,所以拒收货物是买受人实现违约救济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而在守约方(买受人)最终获得救济前的这段时间,控制标的物的买受人在一定程度负有对标的物保管的义务,这也是一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合同当中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即防止损失扩大。

二、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

买受人在拒收标的物并通知出卖人后,该标的物如何处置处于争议状态。为避免损失扩大,买受人除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等一般义务外,我们认为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采取措施恰当履行保全货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保管人甚至可以处分标的物以避免扩大损失。

1、被拒收的标的物保持原貌的,即买受人未使用或售出的。这种情况一般是出卖人未按期交货或买受人经检验发现数量或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的拒收行为,此时买受人应及时提供仓储或保管场所,采取合理措施尽可能维持标的物的固有性状;同时标的物有特定包装方式的,不得损坏其原有包装。买受人既可以自己履行保管义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如将货物寄放第三人仓库。买受人因此支付的合理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被拒收的标的物已被使用或正在使用的。此种情况往往涉及到出卖人承担退货、更换、修理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已被使用的货物应维持现状;正在使用的,能够停止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货物的性状,不能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会造成更大损失的,可以继续使用,但应合理地正常使用,不得进行破坏性的使用。如果由于买受人的不当操作或使用而造成标的物非正常损耗甚至毁损、灭失的,该扩大损失部分应由其自己承担。

3、买受人可根据出卖人的指示或要求履行对标的物的保管义务。在买受人通知出卖人拒收货物后,出卖人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力求减少损失,有时会通知买受人代为保管标的物,并承诺由其支付保管费用,对特殊标的物还可能提出特殊的保管要求,这时,买受人在合理的范围内应尽可能按照出卖人的指示或要求履行保管义务。如果买受人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按出卖人的要求履行保管义务而造成货损的,其应对该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得有处分所保管货物的权利。买受人保管其拒收的标的物之根本目的是防止扩大损失,进而避免造成自己损失的增加。但如果其保管的货物面临变质或严重贬值的危险,或迅速增加的保管费用数额过高,对方又不能提供充分担保以保证偿还所产生的保管费用,这时,作为保管人的买受人在出卖人怠于处理货物的不作为情况下,为尽可能减轻损失,减少费用支出,可以采取合理措施出售所保管的货物,保全价金,但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出卖人。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和实践合同,受赠人不必向赠与人支付相应的对价,正因为如此,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具有救灾、公益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同时,赠与合同只有在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的情况下才成立,赠与人有重大过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单务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从合同,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偿合同,无偿合同等合同分类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