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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保证保证人是否担责,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怎么区分

此文章帮助了353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无效保证的保证人是否担责

在无效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是否要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一直为理论界所争论,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分歧。有人认为,既然保证无效,其保证责任就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那么,不承担保证责任是否意味着不承担任何责任呢、笔者认为,无效保证的保证人虽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要根据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是无效保证的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无过错则无责任。

二、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怎么区分

过错责任与保证责任的区别在于:过错责任是保证人在无效保证的情况下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而保证责任则是保证人在有效保证时承担的代为履行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过错责任是基于保证入主观上过错并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所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而保证责任则是基于主债务或当事人的约定必须承担的履行责任;过错责任是保证人根据过错的大小对债权人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具有赔偿性;而保证责任是根据与债权人的约定承担的代偿责任,并在代为履行后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担保程序须完善,首先,签订担保合同前,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要弄清其权属,必须是担保人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设定担保。其次,如果纳税担保是担保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确定后,要有保证人、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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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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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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