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签订  >  格式合同与霸王条款  >  合同法中霸王条款的规制,托运中遇到格式条款该怎么办?

合同法中霸王条款的规制,托运中遇到格式条款该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480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合同法中霸王条款的规制

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和四十一条对格式合同的制定与提供做了原则性规定,其目的是:防止格式合同中“霸王条款”的涉入,以加强对处于劣势地位的相对人的利益的保护,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处于基本平衡的状态,从而符合契约自由和公平合理的原则。但合同法的这一立法目的实现了吗?没有。我们可以看到,格式合同在显示其巨大的生命力的同时也暴露了其让人担忧的缺陷——“霸王条款”横行。原因在哪?——在我国现行合同法框架内,在可预期的范围内,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订入“霸王条款”的收益总会大于成本。用经济学的观点就是,经营者采取这一行为的机会成本很低,甚至是没有, 所以在“利益最大化”本性的驱使下,他没有理由不把“霸王条款”写入格式合同。因此,为了抑制或是防止它选择这一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提高做出此行为选择的机会成本。因为,根据经济学原理,如果做某件事情的机会成本提高了,那他选择做这件事情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只要把机会成本提得足够高,就可以抑制或防止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订入霸王条款。换句话说,就是要让他们在写入霸王条款之前 ,明确地知道他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是使他的预期收益将会等于或小于成本。具体而言,就是要在合同法中增加对“霸王条款”的禁止性规定,成倍加重对订入“霸王条款”的行为的处罚,并使这种处罚足以抑制行为人的这种冲动,从而达到其在制定格式合同时能够自觉地剔除损害行为相对人利益的条款。如果能做到这一点,“霸王条款”就不会如此猖獗,格式合同也就不必背负历史的骂名了。

二、托运中遇到格式条款该怎么办

货物在运送过程中存在灭失风险,合同法原则上准许当事人自行作出利益安排

本案是因托运货物丢失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双方所争议的焦点在于格式条款的效力,对格式条款效力的判断就成为处理本案的关键。

首先,运输公司是否尽到提请注意和说明义务。涉案的托运单分为正反两面,正面寄件人栏内有电子公司经办人的签名,该栏同时以打印体标注有“同意接受背页所载之条款”的字样,背面则记载有运输条款。由于“同意接受背页所载之条款”这段文字紧邻寄件人的签名,足以引起寄件人的注意,故应认为,运输公司已经尽到提示义务。电子公司的经办人在托运单上签字,应视为其自愿接受合同条款。

其次,运输公司是否通过该条款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就货物运送过程中存在的灭失风险问题,合同法原则上准许当事人自行作出利益安排,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本案运输公司在格式合同中规定,对于丢失的货物按运费额的3倍予以赔偿,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不属于以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情形。

在审理过程中原告还提出了赔偿条款不公平的问题。我们认为,交易中的公平不仅应考虑一般的道德准则,更要平衡交易双方的利益关系,即要贯彻风险与收益相一致的经济原则。运输公司在格式合同中所确立的按运费一定倍数计算赔款数额的方法符合正常的交易观念,其风险负担原则基本合理,应不构成对公平原则的显著违反。

托运人应对托运单上的条款加倍注意,提高合同意识,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实践中,托运人在托运单上签字时往往对托运单的背面条款未能详加注意,而想当然地认为货物丢失后运输公司会按照货物价值来赔偿,或者虽然意识到了格式条款的存在,而心存侥幸,缺少风险防范意识,这是非常不利于对自己权益的保障的。

托运人应该提高合同意识,认识到托运单本身就是一个合同,在上面签字也就意味着你接受了合同条款、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你的权利就要根据托运单上的条款来确定。因此,托运人应详细阅读托运单背面所载条款,并应知晓这些条款所包含的真实意思和可能产生的实际后果,在清楚这些条款内容之后再根据托运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托运以及以何种方式托运的决定,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运输公司应对可能产生误解及对对方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条款,加以特别说明和提请注意

而作为承运人的运输公司,应切实履行好格式条款的提请注意和说明义务,以合理方式提醒客户对包括赔偿条款在内的运输条款加以关注,特别是对于可能产生误解的条款、对对方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条款,例如赔偿条款、不接受特定货物条款等,应加以特别说明和提请注意。具体方式有加黑加粗欲提请注意的字句、避免在条款中使用过于含糊的词语、在托运单正面用清楚醒目的字体提醒客户注意背面条款、对赔偿方式进行明确说明等。只有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态度,才能避免纠纷、保障自身利益,从而进一步提高商业信誉。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遇到格式合同或者霸王条款,沉默不是解决的办法,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勇敢的提出异议。针对合同上不满意的条款进行协商,力求让对方做出更改,直到符合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止。但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我们会遇到不作让步的经营者,那么这里建议,如果你无法说服他,就选择离开吧。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常见的保险、电信、银行霸王条款说明,格式合同的效力等法律知识介绍,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及效力问题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