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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让与担保,让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02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让与担保

让与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人的债务,将一定担保物的权利先行移转给担保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权人可就该担保物的价值直接受偿,如债务人按时清偿债务,则该担保物的权利应当返还给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制度。这种特殊的担保权利即为让与担保权。

让与担保是一种非典型担保,依民法典之规定与否,物权担保可分为典型担保与非典型担保。民法典上所规定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为典型担保;而由社会交易中所新发展起来的、非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担保,为非典型担保。

让与担保权的法律特征主要有:

1、让与担保权从属于事先存在主债权。

2、让与担保权是以先行移转担保物的权利的方式达到担保债权的目的。

3、让与担保权的担保物不一定要移转占有亦可成立。

4、让与担保权的客体主要限于动产。

5、让与担保权是一种约定担保权,必须有当事人的合意方可成立。

二、让与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让与担保人的权利

第一,债务人依约履行债务后,让与担保人有权重新获得担保物的所有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则担保物的权利得返还给第三人。

第二,让与担保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担保财产。

2、让与担保人的义务

第一,依让与担保合同的约定先行移转担保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的,让与担保人应将担保物交由让与担保权人支配和处理。包括转移占有、交其拍卖或变卖。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担保程序须完善,首先,签订担保合同前,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要弄清其权属,必须是担保人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设定担保。其次,如果纳税担保是担保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确定后,要有保证人、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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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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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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