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同中的抵消
抵消又称充抵,是指二人互负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时,各得以其对他方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权,从而使各向的债务在对等的额度内相互消灭,由此产生的权利称抵消权。抵消又分为二种,一种是法定抵消,一种是合意抵消,二者区别在于法定抵消是依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始生抵消的效力,是单方法律行为,是对立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消灭的单方法律行为,而合意抵消是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经合意而发生的抵消,贯彻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了法定抵消,第一百条规定了合意抵消。
二、债务抵消应该怎么进行
当被执行人对申请人负有数宗同标的的债务,或者被执行人所负债务有数个不同的组成部分时,如果被执行人的主动债权数额小于被动债权,便会产生先抵消哪些债务的问题,如有数宗债务时,先抵消逾期履行责任重的债务还是先抵消逾期履行责任轻的债务。被动债权有数个不同组成部分时,先抵消那些部分,这对于当事人而言意义重大,从公平原则出发,抵充可按下列规则进行:
1、被执行人有数宗债务时,先抵消那些债务可由被执行人选定,因为抵消权是一种实体上的民事权利,被执行人当然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行使或不行使。
2、被执行人有数宗债务,只要求抵消但未具体指定的,执行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按比例抵消。
3、被执行人债务有不同的组成部分时,对于金钱给付,一般应先抵消本金,后抵消利息,如给付物品,则应先抵消物品后抵消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