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履行  >  其他合同履行问题  >  代理权应该如何行使,代理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代理权应该如何行使,代理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43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代理权应该如何行使

行使代理权的实质是代理人为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为。因此,代理制度关于代理权行使的最基本准则就是保证被代理人利益最大化。代理权的行使,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是一行为法律事实的发生过程。因此代理权的行使不仅要遵守代理制制度的规定,而且还要遵守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定。要正确行使代理权就需要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首先,必须在代理的权限内行使代理权。代理人只有在这个限度内实施代理行为方可产生代理的后果,如果超这个限度,就形成了超权代理。

其次,应当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认真负责地履行代理职责。再次,委托代理人应当亲自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转托他人。最后,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不得进行违法行为。

二、代理权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一)代理关系终止的共同原因有两个:

(1)被代理人死亡;

(2)代理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二)对于委托代理,代理终止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种情况: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项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三)对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原因,还有;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指定代理的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3)其他原因,如收养关系接触,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而被撤销监护,夫妻离婚等。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但是,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就可以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合同履行方式,购销合同的履行期限,买卖合同、承包合同代为履行以及情势变更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等法律知识的介绍,代为履行等合同履行问题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