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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吗?

此文章帮助了53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不履行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

(1)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2)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3)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者退货等。

二、合同可以强制履行吗

强制履行又称为强制实际履行,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

强制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责任形式,其基本方式就是让债务人仍然按照原约定继续履行义务。虽然债务人所承担的履行义务的内容和原债务完全相同,但性质却截然有别,强制履行是借助法院的强制力予以实施的一种责任形式,是在法院强制手段的督促下进行的,不同于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内的自动履行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10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由此表明一方不履行金钱债务,另一方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请求对方强制履行。换言之,金钱债务可以在任何条件下请求强制履行。

根据《合同法》第110条规定,相对于非金钱债务适用强制履行这种责任形式时,除必须具备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如下特殊要件:

须有继续履行的可能。即按原标的履行不为法律所禁止且债务在客观上能够继续履行。如果债务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已经不能履行,则债权人也不得请求强制履行。例如,发生情势变更导致合同解除,此债务在法律上即不得继续履行。再如,作为标的物的特定物已经毁损灭失,则债务已在事实上不能按原标的强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但是,履行义务人必须首先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进行履行;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就可以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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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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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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