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快速追回借款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不必起诉,而是直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受理后,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
采用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方便快速而且债权人支付的诉讼费用非常之少。缺点是:如果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则债权人需另行起诉。所以,采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债务人不会提出异议。
二、借款的利息应当如何确定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资金供求关系,一般在一定时期内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作出规定。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围和条件,也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为了防止贷款人高利放贷,扰乱国家的金融秩序,加重借款人的负担,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也就是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率在一定限度内可以高于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但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高利率法律不予保护。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问题》中对民间借贷的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