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间借贷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借款人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抵押物为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住宅、网点、写字楼、办公楼及商住两用楼等);
抵押物位于市区及周边县市区。
(二)借款人需提供的证件
自然人: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法人: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
(三)办理程序
借款人持上述相关证件到五色土登记;
借款人提供个人资信证明并说明借款用途 ;
五色土对借款人资信考察及对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
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款项交接。
(四)交纳相关费用
抵押放贷程序
1、放款人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资金来源合法。
2、放款人需提供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
3、办理程序
持上述有关证件到五色土登记:
签订相关法律文书及办理公证和抵押登记等手续;
办理贷款交接手续。
二、违反借款合同应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规定,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违约部分加收的罚息,贷款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用借款造成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有权追回贷款的本息,并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构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贷款方有权限期收回贷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停产而确定无法履行合同的,对于处理财产的收入,除了按照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付贷款。
5、由于国家决定关闭、停产、转让和撤销工程建设措施,借款所依据的计划有变更或者由于可抗力的影响及其他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向贷款方申请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2)贷款方应承担的责任
1、贷款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除补发贷款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2、由于国家信贷计划的变更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等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通知借款方后,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