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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怎样构成实际违约?

此文章帮助了25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

(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

(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

(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

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

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将在履行期到来之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

(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

(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

(3)无正当理由。

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

二、怎样构成实际违约

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具体形态包括:

(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合同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包括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形式,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此外,违约还有迟延履行、不履行以及不适当履行等形态。合同当事人要规避其中风险,就要把握准这几种情况,逐一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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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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