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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货物入库验收,如何对仓储物进行入库验收?

此文章帮助了997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货物入库验收

货物入库验收是指仓库在物品正式入库前,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手续,对到库物品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的检查,以验证它是否符合订货合同规定的一项工作。

通过验收不仅可以防止企业遭受经济损失,而且可以起到监督供货单位和承运商的作用,同时也可指导保管和使用。具体表现为:入库验收可为物品保管和使用提供可靠依据;验收记录是货主退货、换货和索赔的依据;验收是避免物品积压,减少经济损失的重要手段;验收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

二、如何对仓储物进行入库验收

保管人和存货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入库货物的验收问题作出约定。验收问题的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验收项目,二是验收方法,三是验收期限。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第四章对货物验收专门作了规定。可以作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参考。其主要内容有:

(一)保管人的正常验收项目: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

(二)验收方法:全部验收和按比例验收。

(三)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十天,国外到货不超过三十天,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验收期限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

保管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项目、验收方法和验收期限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入库的仓储物与约定不符的,如发现入库的仓储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与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由存货人作出解释,或者修改合同,或者将不符合约定的货物予以退回。

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理解本条保管人的赔偿责任时,品种、数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较为明确;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要注意二点:

这里讲的是质量不符合约定。对不同条件、不同性质的仓储物的质量,可以按照交易习惯和当事人人的特别约定来确定质量问题;

如果约定不明确,发生质量问题是否由保管人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本法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等造成灭失、损坏的,保管人不负赔偿责任。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托运与承运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对货物进行交接、验收。通常情况下,承运人是按照重量承运货物、按重量交付货物,因此交接和验收也是以重量为基础,为了尽量详细并避免差错,最好分步审查,详细记录。在货物外观包装完好、品名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情况下,即可转接货物并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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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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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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