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从内涵上看,是指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相互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从外延上看,它主要包括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不能违反;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后,当事人需要变更和解除的,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依法变更和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一方违约,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有过错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经济合同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依据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二、签订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一)要贯彻合法原则。
经济合同是一种合法的法律行为,只有当它的内容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才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搞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如果经济合同的内容违法,可能部分或全部无效,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合同不仅内容要合法,签订的形式和程序也要合法。
(二)签订经济合同还应该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平等地享有经济权利和平等地承担经济义务;协商一致,是指经济合同当出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到意思表示一致,不得进行胁迫或欺诈;等价有偿,是指经济合同作为法人间平等互利的经济往来,必须是有偿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
(三)签订经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搞“霸王合同”;在当事人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式进行非法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