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合同签订  >  格式合同与霸王条款  >  格式条款的概念,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格式条款的概念,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此文章帮助了352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格式条款”是合同法第一次使用的概念,其准确含义应是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而订立的条款。这里要强调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具有特定的含义是指即已成立的条款,应与尚未签订的格式条款文本相区别。同时,格式条款与合同示范文本有本质的区别,只有当一方将合同示范文本提供且不允许对方修改的条款经对方承诺之后才能认定为格式条款。

二、合同中有格式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的关系问题。

格式条款存在于合同之中,也就是说一个合同中有可能全部是格式条款,有可能部分是格式条款,部分是非格式条款,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这里有一个问题,若格式条款更有利于对方,是否适用优先采用非格式条款这一规定呢?这只能根据不同的案情作具体分析。

(二)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为格式条款是由当事人一方单方拟定的,因此条款内容更侧重于保护自己一方的利益,为了防止格式条款提供者滥用权利片面维护自身利益,当出现两种以上的解释,应由条款提供者承担不利的解释后果。

值得注意的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形往往是条款提供者把最终解释权留给自己。比如某商店在搞有奖销售活动时,会在最后加上一句:“本活动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这里面就有“解释”的规则问题,很可能欺诈消费者,其实最后加上这么一句本身就是无效条款,因为这是条款提供者为自己创设的特权,违背了公平合理原则。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遇到格式合同或者霸王条款,沉默不是解决的办法,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勇敢的提出异议。针对合同上不满意的条款进行协商,力求让对方做出更改,直到符合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为止。但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我们会遇到不作让步的经营者,那么这里建议,如果你无法说服他,就选择离开吧。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什么是霸王条款和格式合同,常见的保险、电信、银行霸王条款说明,格式合同的效力等法律知识介绍,合同格式条款的解释及效力问题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