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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承租人如何才能行使购买权

此文章帮助了313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租赁期出租人要卖房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在承租方租赁期间,出租方要卖房子时,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承租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承租方不购买,后期发生的买卖关系不能破除前期的租赁关系。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得以同等条件优先于他人而购买的权利。

二、承租人如何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为:

1、须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 所谓租赁房屋,应当是指出租人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符合《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试行)》中规定标准的房屋。

2、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关于同等条件标准的确定,一般认为是指以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为同等条件。关于同等条件的内容:

首先,价款条件要等同,即承租人允诺支付的价款数额应等同于第三人在合同中允诺支付的价款。

其次,关于价款的支付方式,也应等同于第三人允诺的方式。例如第三人允诺一次付清者,承租人不得主张分期支付。

再次,同等条件还应包括其他交易条件的等同。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出租方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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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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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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