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合同的补正
合同的补正,又称为“补正的合同解释”,是指对合同的客观规范内容加以解释,以填补合同的漏洞的现象。合同的补正主要有两种具体方法:
(一)通过当事人或法官适用法律中的补充性规则,填补合同中的漏洞;
(二)通过法官对当事人所创设的合同规范作整体性的理解,据以补充所缺漏的合同条款。
二、如何对抵押合同补正
当抵押合同出现条款漏洞时,可以首先运用第一种方法,即依据《民法通则》第88条以及《合同法》第62条的任意性规定对缺漏加以补正。在法律的任意性规定无法填补合同漏洞时,法官可以通过对合同条款作整体性的理解,从而确定当事人对缺漏条款的真实意图。
由于抵押的特殊性,抵押合同的补正除了依据上述的补正方法外,还必须注意两个问题:
(一)抵押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因此在填补抵押合同有关条款的缺漏时,主合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根据主合同与抵押合同对缺漏之条款进行补正或推定。
(二)抵押登记制度对抵押合同条款缺漏的补正起着积极的作用。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技术、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进行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由于我国的抵押登记机关对登记进行实质性审查,因此通常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主合同与抵押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如果登记机关发现抵押合同条款的缺漏时,登记机关可拒绝给予登记,直至当事人补正缺漏的条款。如果经过登记而抵押合同尚有缺漏,仍可依据相关规则对其进行补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