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  其他  >  合同担保  >  什么是权利质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什么是权利质押贷款,权利质押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此文章帮助了277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权利质押贷款

权利质押贷款是金融机构以借款人的某项权利为质押发放的贷款。因其为质押贷款,所以是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一种贷款方式。但在贷款具体发放过程中,由于法律、操作、道德等因素的影响,权利质押贷款往往隐含着不容忽视的风险,特别是以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的各种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如果收费账户的质押权不能真正落实于贷款行,这部分权利质押贷款实际上将成为变相的、风险权数为100的信用放款,成为风险最大的一类贷款,从而导致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

近年,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拓展,一些具有收入来源的事业法人客户逐渐成为各家银行的目标客户,由于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且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作为抵押财产,所以权利质押贷款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向事业法人客户及部分有收费权的企业投放贷款的首选方式。权利质押贷款在2000年后的新增贷款中,投放数量较大、且期限较长。

二、权利质押贷款存在哪些风险

(一)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权利质押贷款的范围:一是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包单、提单;二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法、著作权中的财产;四是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对第四项“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第97条给予解释:“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按照第四项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仅对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等交通部门不动产出质的收益权予以明确,而未对医院、学校、热电、煤气等项收费权予以明确,给予法律支持。因此,如果此类贷款形成不良,需采用法律手段予以清收时,质押的收费账户是否有效,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从而使银行的贷款清收工作陷入被动。

(二)操作风险。

收费权以收费账户的形式,质押给银行,签订贷款质押合同,从形式上看,好像是质押了,但在实际上,这种质押权并没有移交给质权人占有。首先,收费账户不等同于账户资金;其次,银行不可能直接到医院、学校向病人、学生收取费用;再次,学校、医院收多少费,费用又有多少存入收费账户,由出质人控制,而不是银行直接控制。因此,银行不能直接控制收费账户资金,也就无法行使质权人的权利,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担保程序须完善,首先,签订担保合同前,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要弄清其权属,必须是担保人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财产才可以设定担保。其次,如果纳税担保是担保的方式,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内容确定后,要有保证人、纳税人及税务机关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北京资深合同纠纷律师,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光耀东方广场N座7层718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担保合同,保证担保合同,担保的期限,抵押担保合同,担保留置权,反担保,担保人,投资担保,贷款担保,质押担保合同等相关知识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