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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未成年能订立合同吗?

此文章帮助了378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合同成立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是,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地点,因此造成了签字盖章的时间的不同,那么此时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呢?《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规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在《合同法》正式稿没有对此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合同的成立问题,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如果当事人协议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的,那么签订确认书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二、未成年能订立合同吗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是末成年人,但是关于其行为能力却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类是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类是10周岁以上的末成年人,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第三类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末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应该要求对方出具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通常来讲,签约人是本人,如果不是本人的,就要开具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以便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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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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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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