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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租赁登记,租赁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此文章帮助了240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租赁登记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租赁登记是租赁合同生效的一个法定要件,只有办理了租赁登记,才能切实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租赁登记又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掌握、管理和规范房地产租赁市场的一种手段。所以说,租赁登记是有着重要法律意义的。

虽然《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各省市地方法规里规定租赁须办理登记,但实际上大部分的租赁活动当事人并没有去办理租赁登记手续。一个未办理租赁登记的合同,如果一方违约,在实际审判中,法院在审理时,就很难对违约一方的违约行为完全处罚,守约一方也很难获得全部违约金,因为合同本身就无效。在采用仲裁方式处理这类案件时,也很难裁决违约一方赔偿违约金。

二、租赁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租赁登记是房地产租赁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租赁经营活动中的一个必须的法定程序。租赁登记实际上是在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对双方设立了一道法律保护屏障。租赁登记要求提交:

(一)书面租赁合同;

(二)房屋所有权证;

(三)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四)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要提交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

(六)房屋租赁证等。

在登记这个环节,登记就会审查这些文件是否齐备、是否真实,从而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如果出租方不能依约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或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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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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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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