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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有时间限制吗,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此文章帮助了398人  作者:东莞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房屋租赁合同有时间限制吗

当初急于筹措资金,李某与其领导金某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将自家一室一厅的住宅以5万元的价格,租给金某“终生”使用,直到其过世为止。时隔9年,李某看见房屋租售市场兴旺,便想毁约收回房屋。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请。

原告李某与被告金某原是本市长宁区一家企业的同事,金某是李某的上司,双方关系不错。1997 年7月,原告李某在长宁区北新泾地区有一套底楼一室一厅的住宅要出租,而被告金某苦于住房紧张及上班路途遥远,正想租用房屋。两人一拍即合,并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由被告金某承租使用该房屋直到其过世为止,租金为人民币5万元,分两次于1998 年8月前付清。同时约定:原告在被告居住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转租或变卖,否则原告必须如数归还被告5万元租金和装修房屋的费用。签约后,双方相安无事,被告金某一家一直居住在该房屋内。

事隔近9年后,李某见房产市场日益火爆,2006 年初同地段相同房型的房租已涨至每月2000 元左右,与签约时相比翻了一番,便想反悔,与被告解除租赁关系,以求获得更大的利益。而被告认为房屋才承租近9年,租期未满,不同意解除租房协议。于是李某便将金某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协议,理由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中写明房屋由被告金某承租至其过世,其租赁形式是不定期租赁,原告方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怎么办

法律上所称的不定期租赁指的是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上,当事人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租赁,而本案中双方订立有书面协议,故不能认定为不定期租赁。依照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故本案被告应在居住此房屋20年后将房屋返还给原告。本案中的租赁协议其余部分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按法律规定,公民之间的民事关系,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即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当事人可以就相关事宜自行约定,如此成立的约定和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并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间所订立的协议便是合法有效的合同,不得因为个人的喜好而任意更改。公民间的关系一般都由合同的形式来约定,哪怕是“口头约定”,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

东莞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如果采取跟单托收和跟单信用证付款的方式,应当进一步规定以跟单托收或跟单信用证付款时的全部条件。应当注意的是,这里的付款条件,是指单证化的付款条件。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条件不应与《托收统一规则》或《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的规定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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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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