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合同有哪些分类
借款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做出不同的划分。
1、按照借、贷的货币的币别划分,可分为:人民币借款合同和外币借款合同。
人民币借款合同,按合同的内容、资源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信托资金借款合同,委托资金借款合同、资金拆借合同等。
外汇借款合同,按合同的内容、资金来源及贷款用途又可分为:现汇借款合同、买方信贷合同和特种外汇借款合同。
2、按照借款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按具体贷款项目不同,又可分为基本建设借款合同、技术改造借款合同、专项资金借款合同等。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具体贷款项目不同,又可分为周转资金借款合同、卖方信贷合同、专用资金借款合同、土地开发借款合同、商品房购置借款合同等。
3、按照借款合同所采取的担保方式划分,可分为:信用借款合同和担保借款合同。
担保借款合同又可分为:信用担保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财产担保借款合同(抵押借款合同)。
4、按照借款合同文本格式不同,可分为:表格式合同、条文式合同、表格与条文相结合的合同等。
二、借款合同中的利息怎么计算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回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