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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间接占有,什么是直接占有,怎么取得间接占有?

此文章帮助了1266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间接占有,什么是直接占有

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是指创设取得间接占有。

直接占有是事实上对物的管领、控制,因此,只要并非是继受他人的占有而对物具有事实上的支配力时,就是原始取得对物的占有。例如对无主物的先占,对遗失物、漂流物的拾得,都属于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

由于直接占有的原始取得纯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行为,因此不要求取得这种占有的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依其行为直接取得对物的占有。另外,这种占有的取得方法并不一定是要求对物直接施加自己的力量,只要将物置于自己的控制范围内,即可认为取得了对物的占有。例如对于房屋并不是要使用才为占有,只要上锁不使他人擅自进入,就是占有了房屋。再如将物品放在家中,或搁置在隐蔽的场所,都是占有了该物品。

创设方法有以下几种:

1、直接占有人为自己创设间接占有。直接占有人可以将其占有移转给他人,从而为自己创设间接占有。例如所有人为他人设定典权、地上权、质权、租赁使用权,由典权人、地上权人、质权人、承租人取得对物的直接占有,而所有人自己享有对物的返还请求权,成为间接占有人。

2、直接占有人为他人创设间接占有。这种创设的间接占有,多是依占有改定的方式进行的,例如甲把自己的自行车卖给乙,但甲还需要使用该自行车,于是与乙订立借用或租赁合同,使乙取得对自行车的间接占有。

二、怎么继受取得间接占有

间接占有的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的移转而取得的占有,主要亦有让与和继承两种方式。

间接占有的让与是依指示交付的方式,将其间接占有让与他人。例如出借人(间接占有人)将借用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时,不需要将物取回后再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只要将对于借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即可,这时受让人就继受取得其间接占有。

间接占有是一种占有,自然也可以依继承取得,但继承人同时应继承占有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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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订立合同是自由的,即在进行合同活动时意志独立、自由和行为自主,一切依照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为了防止其中弊端,国家规定了一些强制性规范,禁止当事人排斥这些规范的适用。比如为了限制垄断、平抑物价,国家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再如合同法对供水电合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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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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