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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第三人原因违约,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如何承担

此文章帮助了483人  作者: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第三人原因违约

违约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因第三人原因造成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如第三人迟延交货造成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的,该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后,应当向第三人追偿。第三人原因构成意外事故致使一方当事人违约,且第三人无力赔偿的,损失由双方当事人分担。

法律规定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第三人直接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应当直接承担责任。例如依照消费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出售商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制造商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受损害的消费者直接请求生产者赔偿的,生产者应当赔偿。

二、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如何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本条规定了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

合同法对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处理规则:

1、合同一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况下,第三人并不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亦不得向第三人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决定的。

2、当事人一方与第三方的关系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处理。在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当事人一方应首先向对方承担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三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因第三人原因违约而使违约方遭受了损失,违约方当然可向第三人主张权利。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并不是说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就构成违约,要构成违约,除了确实有违约行为外,还应当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即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或自然灾害;约定的免责事由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的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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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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