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合同纠纷问题,拔打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宜宾合同纠纷律师  >  违约责任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  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如何约定违约金?

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如何约定违约金?

此文章帮助了357人  作者:宜宾合同纠纷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和第三人过错(违约方不免责)。

(一)不可抗力。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二)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排除人身伤害之法律责任的;2、排除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的。

(三)第三人过错(违约方不免责)。我国《合同法》121条明确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同约定的,违约方要向对方承担责任。

二、如何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宜宾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我们通常说违约责任,只要违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在合同中也常约定。我国的违约责任主要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同时辅以过错责任原则,这里的过错是推定的过错。无过错原则,也就是只要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就应承担责任,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为理由主张免责,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合同纠纷流程

以专注的心态做专业的事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温馨提示:
购房者应尽量选用当地政府部门推荐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警惕不公平条款,特别是补充协议,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以补充协议应对补充协议。现场签约时,必须看清楚预售证原件上所有信息,对合同条款必须详细查看,逐一细读。签订完合同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问题,可以拔打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电话:,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宜宾合同纠纷律师推荐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都燕果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都燕果律师曾代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牛王庙段100号成都商会大夏B座四楼

宜宾合同纠纷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宜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提供违约责任的主要归责原则及判断标准,提供什么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以及严格责任原则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如果您遇到合同纠纷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合同纠纷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合同纠纷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