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中存在欺诈的情况有哪些
买卖合同中的欺诈种类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一般是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条款,而履行时却以次品或残品代替;还有些欺诈方是出示合同标的的质量标识,使对方相信产品质量合格,而与之订立合同,事后受欺诈方才发现所谓的质量标识是伪造的。另外一些行骗者利用对方信任名牌或名优企业,而谎称自己的产品是名牌产品,使对方与之签订合同,推销自己的伪劣产品。
2、虚假合同主体的欺诈行为
这类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欺诈方利用有些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在签订合同时不认真审查对方身份,而出示的虚假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骗取对方与之签订合同。
3、虚假的价格和宣传欺诈行为
这类欺诈行为的主要表现是欺诈方在价格方面想方设法使被欺诈方相信自己的产品价格是优惠而与之订立合同,而被欺诈方在履行时才发现所谓的优惠价格要比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高得多;欺诈方还利用大众媒体或其他手段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产地、有效期进行虚假的宣传,使被欺诈方受骗。
二、签订认购书时购房者应注意什么
购房者在确立购房意向之后,一般都要与售楼处的销售经理建立联系,在双方初步意向达成一致后,销售经理都会向购房者出示该公司的认购书,并按认购书要求购房者签订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购房者应认真、仔细地审阅认购书,并向销售经理索取有关房屋的宣传资料及有关文件,在问清楚房屋建筑的进展情况后,有条件的还应实地考察一下。在此基础上,购房者可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或预付款,定金各开发商定的标准不一,几千到几万的都有,一般与商品房价格成正比。认购书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条款:
1、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卖方,即发展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方名称、地址、电话;有的开发商将销售工作完全委托给一个房地产中介公司进行代理。因此购房者购房时应弄清楚与之签约的销售经理是哪个公司的,如属于中介代理销售,应注意在合同中表明其代理关系;
买方,即认购方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身份证件种类;代理律师事务所名称、地址,代理律师姓名、电话;
2、认购物业名称、房号、地址;
3、房价:包括房屋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额;
4、付款方式:一般规定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一般现房可用一次性支付,期房按分期付款方式,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还要就有关付款方式作详细约定;
5、认购条件:一般包括签订认购书的注意事项;关于定金或预付款数额,购房者应与卖方约定一定期限内,买方不买房时由卖方归还定金或预付款本金,并形成书面协议。有的销售方仅以口头表示同意,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讨还,所以为避免麻烦,最好都以书面形式约定;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