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间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一般也叫中介合同。
居间合同一般应规定的内容:
居间合同由于现实生活中需求的多样性,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而且经常是口头合同。主要应规定的内容为:
1、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内容;
2、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媒介服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
3、居间人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须费用的负担;
4、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如何订立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居间人促成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