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哪些
在经济往来中,合同条款千差万别,但总结起来最为基本的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项:
1、双方的姓名、名称及住所。如果是法人则需要填写其营业执照上的正式名称;
2、标的。要填写通常或有正式标准的名称,如果没有,则需要在合同中加以详细描述,避免日后发生争议;
3、数量;
4、质量。要以正式标准为依据,没有的话要以惯常标准为依据。如果对质量有特殊要求,可以采用预先提起样品并由双方确认后予以封存的方法,但要在合同中注明;
5、价款或酬金。要注明货币种类;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这一点很重要,很多合同纠纷由此所引起,所以要格外注意;
7、违约责任。关于这一点要注意违约金约定过高的话有被法院强行降低的风险;
8、争议解决的方法;
9、合同落款。缔约方是法人的,除了法定代表人签字外最好要加盖公章。关于这一点一定要正确填写处理争议的机关,否则很有可能会因为处理争议的机关不明确而无法适用。
二、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显示公平
显失公平是合同法里一项重要制度。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对方缺乏经验,在订立合同时致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合同。评价合同条款是否显失公平需要从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综合衡量。
首先,合同条款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不公平;其次,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
再有,在显失公平合同里的获利方存在恶意,故意利用了自己的优势或者对方没有经验、草率而订立了合同;
最后,显失公平合同的条款违背了受损方在订立时的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