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委托人前段时间出事故死掉了,但是我的委托任务已经开始了一半。那我现在是不是可以不完成我的委托事务了啊。那我的酬金呢,我这段时间的支出又该跟谁要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委托人死亡怎么办的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委托合同的成立,是以双方信任为基础,为人格专属的法律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否取得互相的信任还是未知数,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出现,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委托合同可以终止。
以上三种情况是法定事由的发生时合同应当终止,但也有例外情况:
1、合同另有约定时除外。
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既使有死亡、破产及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发生,委托关系仍不消灭,有此约定的,当然依照其约定。
例如,委托律师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死亡而停止代理诉讼。
2、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
比如委任关系因当事人一方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委托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原则导致委托合同的终止。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