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之前在这里问过口头合同的效力问题,为了进一步了解口头合同的效力,能请您告诉我,我国法律当中,哪些法律规定了口头合同?我如果遇到问题可以参照哪些法条?
您好,非常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口头合同的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口头合同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可以认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如果双方都认可的口头协议,在法律上认定为有效,但如果一方违约,主张一方的举证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应当采取书面合同的,当事双方却仅进行口头约定,主张方能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协议,可以视为有效。
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方式,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
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