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最近想租一套离公司近一点的房子,为了避免以后和房东出现租赁合同纠纷,我想来提前向您咨询一下这方面的问题。首先就是这个,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还有啊,承租人能否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主要有: 1、使用、收益租赁物的权利。
2、添附权。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
3、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售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