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手上有一份购房合同,是几天前买的,但是我后来发现这个房地产是准备依法被收回的,买的时候房东也没有说这个问题。现在房子还没交付,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我能请求撤销不?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你所问的这个问题涉及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问题,依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主要包括转让(含买卖)下列房地产:
一、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一般来说,政府要查封或者限制房地产权利的,都会有公告发布出来,当事人在买房之前要关注当地房产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这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了,你这虽然不是查封,但是却是准备回收,如果您买了,那么您将损失非常大。
三、权属有争议的。
也就是权利瑕疵,并不是说这套房子一定不是跟你谈买卖房屋的人的,而是,在房子上还存在其他人,有可能会对房子享有所有权。
另外,房子上入股设有担保、抵押的,也是权利瑕疵。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面积、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既然您已经发现这个房子有问题,那么这个合同就自始无效。
但是为了准确,您最好还是有确切的证据,比如保留当地政府公告。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来电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