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三个月前出租了一套二居室给一对情侣居住,但是我们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并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现在我不想把这套房租给这对情侣了,我想直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但是我听一个朋友说,这种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合同是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好像不能随时解除合同,请问律师是不是这样的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您的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是否有固定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租赁合同划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当事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间,没有约定租赁期间的则为不定期租赁。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那么不定期租赁能否随时解除合同呢?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依自己的意愿随时解除合同,但在解除合同之前,应预先通知对方。
但是,无论是否约定租赁期间,租赁期间都受20年法定期间的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好需要咨询其他法律问题的话,随时可以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