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最近想换一部三星的Note II手机,正好联通公司给我发了一条关于Note II的合约机信息,不过只是向我推荐了购机后选3G套餐的优惠,请问这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啊?究竟什么是要约邀请?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何不同呢?
您好,非常高兴能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根据您的描述,联通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它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
(一)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
(三)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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