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是这样的,我遭遇一个无良买主,我们本来签订了阴阳合同的,但是这个人后来却说,我们应该按照钱少的那个合同来履行合约。这样一来,我就少很多钱。因为当时中介也参与这个事情的,请问他有没有责任?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阴阳合同中中介的责任问题。
首先来说,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
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
对中介责任承担与否,要从以下几点来看:
首先,法律上要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了阴阳合同,才会有责任问题,证据主要指中介在过户价格确认书或补充协议上签字或盖章,或者同时在预约和现售上盖章但两份合同差价悬殊。
其次,即便有证据证明中介参与阴阳合同,但现有民事、刑事法律对于中介这一行为并无明确规定,仅有行业规范和行政性处罚规范,故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判决中介因协助避税而承担责任,最多是依职权建议有关机关追缴税款和进行行政处罚。
最后,行政主管机关和行业协会有权对参与阴阳合同的中介进行行政处罚。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随时来电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