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一家商场里面买了一台电视机,买的时候商家说好了的一个月之内坏了的话保修,但是现在在一个月之内电视出了问题,商家却不肯维修了。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商家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有偿合同中违反无偿服务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吗”这个问题。
无偿服务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自愿利用自己的特长免费向对方当事人提供帮助,以解决对方当事人的需要。
在有偿合同中,有时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一定的、无偿的技术或劳务服务,以满足对方的需要。
在本案中,应提供无偿服务的商家拒绝提供该服务时已明显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写入合同中的条款都是合同条款,不应以有偿无偿来划分是否是合同条款,在这一点上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一样的。
其次,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是法律的规定。
《合同法》第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服务尽管是无偿的,可一但写入合同中就不能再按一般的口头承诺一样对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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