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几天委托我表哥帮我运送一批水果,结果在路上表哥由于自己不注意,撞伤了他人,现在第三方要表哥赔偿,表哥又来找我,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由谁承担这个责任啊?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无偿委托合同中,损失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这个问题。
首先,委托合同也叫委任合同,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同意为其处理的契约。
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人为委托人,同意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为受托人。
当事人在履行委托合同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有以下几种情况: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给委托人造成损害;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人指示不当等原因,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害;
受托人为自己的利益使用委托人的财产,委托人造成损失。
最后一种损害是受托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造成的,自然应当由受托人予以赔偿。
前3种均是为委托人利益而造成的损害,涉及到委托合同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分情况认真研究。
其次,第一种情况,实际上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中致人损害的,原则上应当由受托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委托人于委托事务或者指示中有过失的,委托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下的赔偿属于违约损害赔偿,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来确定赔偿责任,即:损害是由谁的过错造成的,谁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过错,就是指对应负注意义务的违反。
你的情况属于无偿委托合同,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况,按照那个来处理即可。
如果还有其他问题,直接向我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