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公司之前向一家公司发了一份要约,请问我们要如何确定这份要约的生效时间呢?本来我们是想要撤销这份要约的,但是听一个朋友说撤销要约也是有限制的,所以我还想问一下,在什么情况下要约不能撤销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要约的生效时间首先涉及到要约从什么时间对要约人产生约束力。
一般的法律规定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取消该要约,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我国《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