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几个月满18岁,前段时间我爸爸让我帮他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结果后来对方知道我签合同的时候还没有满18岁,就说我们之间的这份合同是效力待定合同。所以我想来问问律师,效力待定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有那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
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合同效力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不确定状态。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看,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合同:(一)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