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还没有满18岁,但是我帮我朋友签了一份担保合同,结果合同的另一方知道我还是未成年人的时候就说我签合同是没有用的,这个合同没有法律效力,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这样?那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呢?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由此可见,年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末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有权依照合同自由原则订立合同。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末成年人原则上都无权订立合同,但是如果他们订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
无论如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订立纯获利益而不必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应当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