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之前我和房产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定金合同,我想请问一下,如果这份定金合同要成立的话需要具备哪些要件呢?签合同的时候我还交了一万块的定金,请问这个定金还可以退还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定金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成立和生效当然应当具备合同成立生效的一般要件,但作为一种担保合同,其成立还应具备以下几个特殊要件:第一,当事人之间需就定金担保达成合意。
第二,定金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第三,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因此其成立和生效以当事人一方实际交付约定的定金为条件。
第四,定金合同为从合同,其成立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第五,定金合同的标的只限于金钱,且数额不得超过法定比例(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但适用定金应针对根本违约的情况。如果一方只有轻微违约就适用定金罚则,比如迟延几天交货,则有悖于公平和诚信原则。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也可以来电向我咨询。